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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09 15:0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7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人造人间奇凯达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5月9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7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方天亮先生、冯儒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张海林先生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第六项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部分条款未充分表达及体现现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皮特老爹大战公鸡决定取消该议案并取消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于清池、陈宏哲、吴悦良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新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017年5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取消原及提议新增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新增议案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本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俏模牌轻靓减肥胶囊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海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该提案人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张海林先生提交的新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3366厨房连连看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于清池、陈宏哲、吴悦良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7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5月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公告内容。

  2017年5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取消原及提议新增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临时提案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本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神秘少林寺之玉龙杖传说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银行、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董事会接受张海林先生的提议,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取消将原议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张海林先生提交的新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张海林先生提交的新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张海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3%,该提案人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5月6日披露的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董事会就取消议案及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22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15:00-2017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案需逐项表决)

  1.0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0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和禁售期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1.0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1.0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和解除限售程序

  1.0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

  1.11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1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3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一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一、议案二的具体内容见2017年5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议案三的具体内容见2017年5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需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内容见2017年5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5月19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72011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股东对提案1.00《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投票的,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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