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一滴血5 野蛮追击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商务中心5幢3楼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7日
至2017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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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还将听取201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7年3月22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太富祥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斩魂配置要求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叶锦添 流白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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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斧头帮杀戮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变成女友的那一天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三)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商务中心5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地
联系电话:021—35907666
传真:021—65129748
邮编:200043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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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7-01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8,000股。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10日。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第一、二期解锁情况
2012年6月,根据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有关决议,公司向符合《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了限制性股票,其中作为核心业务人员的易峰获授4万股。
2013年5月,公司完成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0送5)后,易峰持有的该等限制性股票为6万股。
2013年6月、2014年6月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期股票分别解锁,易峰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2.4万股、第二期1.8万股分别予以解锁。第一、二期股票解锁后,易峰尚有第三期1.8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回购的情况
2015年3月,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并经2015年4月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决定,易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1.8万股股权激励股票不予解锁,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
上述决议做出后,由于易峰拒绝签订《回购协议》,拒绝配合公司履行有关回购手续,上述回购注销未完成。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诉讼情况
就前述1.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易峰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对1.8万股限制性股票给予解锁。
2017年3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2016)沪0109民初19233号):公司对原告易峰持有的18,000股的上海家化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给予解锁。
根据上述生效判决,易峰第三期1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给予解锁。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7年4月1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0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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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日